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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為提升國內表演藝術水準,鼓勵民間藝文團體培育優秀人才,文化部於97年訂頒「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」,以補助國內表演團體,以強化政策性、國際性、實驗性、扎根性及維護文化多樣性為主,文化部希望有志表演藝術的團隊踴躍提出申請。
文化部表示,本項補助是針對國內表演藝術活動的補助,補助內容為:表演藝術活動、培育表演藝術專業人才、促進表演藝術國際交流發展、國際研討會或國際性表演活動計畫等,申請資格需為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。該部辦理本項補助後,多年來,已協助許多國內藝文團體發展表演藝術,希望利用政府有限的資源,讓國內藝文團體開枝散葉,後起之秀源源不斷。
參考資料:蕃新聞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1804188127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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