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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課綱委員會擬調降高中國文課程裡文言文的比例,引起了熱烈的爭論。多數十幾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表示支持,大多三、四十歲的中年國文教師則極力反對,許多五、六、七十歲的中研院院士更疾呼萬萬不可,連八、九十歲的詩人余光中也來插上一腳,在一場聯合報專訪中說到:「……有8音的閩南語、9音的客家話,不管文字、聲調,更貼近文言文,要領會文言文之美,用閩南語、泉州話、漳州話、潮州話朗誦,反而更貼近文言文的原味。因此提醒民進黨政府,想推廣閩南語,更應鼓勵孩子念古詩詞及文言文,且要大聲朗誦出來,才能彰顯閩南語的典雅與優美……」。
但到底高中國文的文言文比例和「推廣閩南語」有何直接關聯?真的是「竹竿套菜刀!」請問余大師,上句台灣白話,如使用文言文又要怎麼說?怎麼寫?
國民黨政府數十年來在台灣努力建立了競爭共和國(Republic of Competition, ROC),教導學子們如何和人競爭、考試出頭天。說穿了,文言文就是這種競爭共和國的特殊產物,因為文言文:教學時可以千年不變,考試時易出經典題目,作文時可以風花雪月,口試時能夠出口成章。一個人學多了文言文,可以表現地好像是滿腹經綸,但骨子裡卻可能什麼都不是,更對如何有效、清楚地表達個人真正的感情與想法,幫助不大。
余光中所思所言,不過是以一位文學大師的角度看待「國文教育」,因此,考試作弊、代考等行為都可以被原諒,只要他/她會寫文章、能出人頭地就好。家中有如此行徑的姐姐的人當上了總統,還讓這位姐姐堂皇的擔任公司門神,卻不曾聽聞大師對這一切有過任何批評;而聽說他對這位總統還很有影響力呢!
真正有風骨、偉大的教育家,不應該有如此的雙重標準啊!
另據台灣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余光中受訪時曾表示:「文言文非常重要,它是幾千年中華文化的載體,延續了老祖先幾千年來的思想、看法和結晶。余光中自謙說,大家都要他寫文章發表意見,代表我文章寫得還不錯。但如果我沒有文言文的背景,也做不出好文章。」
筆者是國中第一屆學生。1968年讀國中時,文言文的比例並不高,一學期頂多一兩篇。之後就讀省立彰化高工(現今的國立彰師附工),職業學校一周有兩天的技術課程,國文課約只有三到四節,和一般高中相比,文言文學得更少。筆者的妻子是同屆的彰女學生,在其印象中,高中文言文所占的比例也不到目前65%這種荒唐數字的一半。但我們夫妻自認,不論是寫文章或述說道理,也都還過得去。
對於筆者的文章,余大師一定嗤之以鼻,批評說贅字、冗詞一堆;但套用李來希的話:「就算文章有些贅字冗詞,『有那麼嚴重嗎?』」這就由讀者評評理好了,不管認同與否,筆者的文章能否能看得懂?道理是否說得夠清楚?
而有些人只會咬文嚼字,通篇文章卻艱澀難懂,讓多數人摸不著頭緒,只有少數人懂得欣賞,卻還自鳴得意,露出睥睨天下的模樣。就如那些精通文言文、熟讀經書的法官寫出來的判決書,法界人士之外,普羅大眾又有多少人看得懂?
可見得余大師所言,或許適用於某些人身上,但卻不是真理,更不應被教育界奉為圭臬!
寫作與論述,首重「信、雅、達」,更必須能活用於日常生活中。偏離了這些,雖熟讀了文言經史,卻只執迷於考試出題,與生活完全脫節;或稍有藝文成就,便自詡清高,視他人為「販夫走卒」,這是教育的徹底失敗,也是台灣的國文教育現況。
反觀國外的孩子,高中生活多采多姿,卻大多能快樂、有效地學習。以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(BC省)為例,英文「省考」(如同我們的學測或指考)只考兩篇半的作文,二篇長篇、一篇短篇。英文課程(相當於我們的「國文」課程)注重閱讀、寫報告、上台講述、辯論等等。每天早上九點上學,下午三點下課;下課後,學校有許多的社團活動,各類球隊、話劇社、管絃樂隊、打擊樂隊、田徑隊、游泳隊等等,孩子大多能多元學習,身心也十分健康,國家競爭力並未因上課時數比我們少很多而降低。
他們當然也有開授研究莎士比亞等古代文學作品的文學課(就如同余光中眼裡的文言文、古典文學等),但那是選修課,提供給有意走文學路線或是有興趣者修習,和考試完全無關。
而國內的教育,一向是考試引導教學,短時間之內也很難改變,因此有那麼多人堅持文言文的比例必須維持高檔,否則他們便「教不下去」了。但國內學生對國文課的學習興趣不高,也是不爭的事實,學用落差更是明顯。那些人堅持下的國語文教育,讓我們的多數學生只會應付考試,卻無法以文字和語言(官方語言,或稱「國語」)正確有效的描繪自己的情感與論述心中的想法。
例如,筆者指導的研究生,寫出來的論文初稿常常是「慘不忍『讀』」;每每改完一版(注意喔,只是「一版」而已),總有「壽命少了至少一個月」的感覺,相信許多大學教授會認同此一說法。
如果(If),我們的升大學國文考試改成只寫兩篇作文和兩篇閱讀測驗,那該有多好!
作文題目可以是一篇論說、一篇抒情,或是任何組合,但一定要有「論述」的題型,以測驗學生的寫作論述能力;閱讀測驗可以是選擇題形式,但至少有一篇是讀後心得的短文寫作,以便測驗學生的文章閱讀能力。其餘的語文能力,可以在課堂上以演說、團隊討論或辯論等教學方式,反映於期末成績上。這些在校成績和前述的考試成績均是申請入學的評審項目之一,才藝與社團參與等亦是。
就算仍然是考試引導教學,但因為考試型態改變了,能讓多數學生快樂學習,有效運用所學於聽、說、讀、寫;少數自認為是「菁英」的「國文」愛好者,若要學習文言文,則請自行選修,作為你將來寫起訴書、判決書、診斷書、詩詞與小說之用,學校也必須開授相關選修課程,但絕不能將它列入考試範圍。
如此一來,文言文的比例可以是…15%左右夠了吧?!
話說回來,這樣的國文升學考試方式下,我們的三、四十歲的中年國文教師一定不知道該怎麼教,因為那些五、六、七十歲的大學老師沒教過這些,原因是他/她們也不會!
因此,一切仍然停留在If……
Orignal From: 彰師大教授:如果學測指考國文科只考作文和閱讀測驗 該有多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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